2021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4-0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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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確保安全、公平、科學的原則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特制定2021年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
    2.根據(jù)考生報考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
    3.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專業(yè)基礎、科研能力、綜合素質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4.實行差額復試,各專業(yè)根據(jù)自身的特點確定差額的比例。
    5.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6.推薦免試生不再參加復試。
    二、復試方式
    本校所有學科專業(yè)、所有復試批次全部采用網絡遠程方式。擬使用學信網遠程復試平臺https://bm.chsi.com.cn。
    如遇特殊情況,學校將會適時啟動應急備用平臺,將會提前通知。
    三、復試時間
    統(tǒng)籌考慮疫情形勢,按照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考慮技術準備和平臺因素,經綜合研判,本校復試啟動時間定于3月下旬,具體時間將提前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shmtu.edu.cn/,請考生保持密切關注。
    四、復試內容
    1.基本內容(原則上需要考察以下內容):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等;
    3)綜合知識應用能力及科研能力;
    4)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5)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
    2.同等學力需要加試,加試內容需涵蓋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由各學科根據(jù)學科特點來確定。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遠程網絡復試中一并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每個專業(yè)可以在此基礎上,確定其他復試內容。
    五、復試通知
    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復試通知書由考生憑個人帳號登錄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查閱、下載。
    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接收復試通知,并保存復試通知。
    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的遠程復試平臺維護好個人信息和復試材料,準時參加復試,逾期者取消復試資格。
    六、復試資格審查
    1.考生需要發(fā)送給聯(lián)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的材料
    (材料均為掃描件PDF文檔或照片電子版jpg文檔,文檔不大于1M)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2)準考證,從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yzwb/)下載。
    (3)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如有特殊情況,撰寫情況說明,上傳平臺,允許上傳本科學校成績管理系統(tǒng)成績截圖)。
    (4)2021屆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包括網絡教育、自考)、應屆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畢業(yè)生考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生證。
    對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查驗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5)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9)個人簡介和自述。
    (10)考生認為能夠反映自身綜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畢業(yè)論文、發(fā)表論文、獲獎材料、相關證書等)。
    (11)經本人簽名,填寫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2.網絡復試平臺上需要上傳的材料以平臺設置為準。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
    4.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網絡復試平臺使用準備
    根據(jù)復試平臺的操作說明,掌握平臺功能使用及其復試流程。配備復試所需的設備和網絡環(huán)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學校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忌话阈枰p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手機或電腦均可。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請考生提前按學校要求做好準備,配合測試,如有困難,及時向各學院的聯(lián)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反映,做好溝通。
    設備和網絡環(huán)境:建議用筆記本電腦(PC+外接攝像頭)和麥克風和智能手機,手機支持安卓或者iOS,版本不能過于陳舊,電腦需安裝并使用最新版Chrome瀏覽器。使用無線寬帶或暢通的4G/5G網絡,使用手機需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學校各學院的聯(lián)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會對考生遠程復試相關事宜進行調研、排摸,考生需積極配合。
    八、誠信復試承諾
    考生須在平臺上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九、錄取成績計算及排名
    1.復試成績
    初試總分500分的專業(yè),復試成績總分220分。
    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yè),復試成績總分220分(含政治)。
    復試成績一般在復試結束后10天內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http://yzxt.shmtu.edu.cn/xscx/查詢。
    2.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1)復試成績低于132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錄取排名
    在考生復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jù)初試總分加復試總分的總成績排名,根據(jù)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4.調劑考生錄取
    在一志愿錄取有余額的情況下,接受調劑考生,錄取規(guī)則同上。
    5.錄取公布
    一志愿考生的擬錄取結果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上查詢,不需要在該網點擊確認。
    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接收確認學校發(fā)出的待錄取通知,即視為擬錄取。
    最終擬錄取結果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十、體檢
    新生入學時統(tǒng)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yī)院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將對考生政治情況全面審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調(含檔案)接收等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由考生本人檔案據(jù)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己私Y果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十二、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三、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4.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
    5.未按時提交畢業(yè)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6.違反誠信復試承諾或者存在其他違規(guī)行為。
    十四、其他說明
    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shmtu.edu.cn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招生信息。
    十五、監(jiān)督和申訴渠道
    (1)研招辦:
    電話:(021)38284585,電子郵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科研樓516室
    (2)紀委
    電話:(021)38284080,電子郵箱:jiwei@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行政樓317室
    (3)信訪辦
    電話:(021)38284168,電子郵箱:smupo@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行政樓149室
上海海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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