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材料學考研QQ群
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河南大學考研分數線、河南大學報錄比、河南大學考研群、河南大學學姐微信、河南大學考研真題、河南大學專業(yè)目錄、河南大學排名、河南大學保研、河南大學公眾號、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河南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報考河南大學材料學研究生考試的同學在復習階段會意識到自己的基礎薄弱,時間不夠用,寄期望于可以通過參加河南大學材料學考研QQ群的方式幫自己快速的掌握考試的重點。點擊查看微信QQ群 http://m.okaoyan.com/qun.html【手機訪問】
研究生為你答疑,送資源
河南大學
但是,讓很多同學都比較糾結的是,要不要在備考過程中報一個輔導班?應該選擇什么樣的輔導機構呢?針對這些問題,考研派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兩條建議:
1. 考研是一項幾百萬人長跑,最終只有少部分可以到達終點的運動,我們不能選擇本科院校、不能選擇好的導師授課、不能讓自己聰明到看一遍就會,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該利用的資源,在起跑階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輔導班和考研培訓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學們在選擇輔導班的時候,授課導師一定要是報考院校對應專業(yè)比較優(yōu)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師。自己也要足夠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學校。
關于河南大學材料學考研輔培訓班,目前包括考研機構開設的輔導班以及考研學校自行開設的輔導班。2007年前有很多學校的研究生錄取考試,學校會開辦一些考研專業(yè)課的輔導班,并有輔導班,這些輔導輔導非常好,因為都是參與出題或改卷老師們開的課,但后來國家不在允許研究生招生單位做任何相關的培訓輔導,所以專業(yè)課考研輔導基本不在會更新,當然一些全國統(tǒng)考的科目還是會有些考研輔導機構會開設一些考研輔導班的培訓課程,比如西醫(yī)綜合等等。 目前我國的河南大學材料學考研培訓以考研機構為主,時間上包括長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課、小班授課以及一對一授課等不同形式,公共課和專業(yè)課均有課程(專業(yè)課限于熱門專業(yè)),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需要進行選擇上不上輔導班以及選擇輔導班的何種方式。
河南大學材料學院簡介
學院簡介 |
? 特種功能材料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由教育部2003年批準組建,2007年通過驗收,開放運行。主要從事應用于未來光電信息與能源等領域的納米材料與器件的基礎及應用研究,旨在為國家和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培養(yǎng)高端人才、提供源頭創(chuàng)新。 ? 高效顯示與照明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 由國家發(fā)改委2017年批準組建。主要開展基于量子點發(fā)光顯示材料與器件(QLED)的新一代顯示與照明技術研究,以構建支撐河南乃至全國光電信息產業(yè)(尤其是高效顯示與照明產業(yè))的核心技術體系,催生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 ? 材料學院 2018年6月,依托特種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高效顯示與照明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材料學院。材料學院以現有實驗室/中心為框架建設,形成“學院、實驗室、工程中心”三位一體結構,在光電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領域打造高水平科研和教學平臺。學院整體定位為研究型高等學院,堅持“寬口徑、厚基礎、小而精”培養(yǎng)模式,實施高端精品本科生教育,立足中原、面向世界、服務全國。 實驗室/中心成立于1986年,1998年組建河南省高校重點學科開放實驗室,先后成為河南省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河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河南省高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河南省納米功能材料及其應用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河南省工程實驗室、河南省國家重點實驗室后備實驗室、國家發(fā)改委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F有大型儀器設備總值8000余萬元,固定人員60余人,其中包括中原學者1人,國家優(yōu)青3人,河南省特聘教授4人,河南大學黃河學者和校特聘教授6人。研究隊伍入選教育部創(chuàng)新團隊。 圍繞我國中西部地區(qū)快速發(fā)展的光電信息及新材料、新能源產業(yè)對高效能材料與器件的迫切需求,開展了納米結構材料的設計構筑、表面界面光電轉移特性等基礎性研究,發(fā)展了納米光電器件、量子點發(fā)光顯示以及高效薄膜光伏電池等高新技術,在藍光QLED和一些納米器件的關鍵指標居于國際領先水平。 |
河南大學材料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碩士培養(yǎng)方案
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來源: 河南大學材料學院 日期:2019-08-30 瀏覽次數:631次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培養(yǎng)單位:特種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
學科代碼:080500 招生代碼:080500
學科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
一、學科簡介
材料是社會進步的物質基礎和先導,是信息、能源和航空航天等工業(yè)的支撐。當前材料與信息、能源并列為國民經濟的三大支柱。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主要研究材料的組成結構、合成加工、基本性質及其使役性能等要素及其相互關系的規(guī)律,并研究材料的生產過程及其技術,其已經成為現代科學技術的重要分支。
河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覆蓋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學、材料加工三個二級學科,并與物理學、生物學、化學、電子科學、信息科學、光學工程等學科深度交叉融合。針對我國中西部地區(qū)快速發(fā)展的光電信息行業(yè)對高效能材料與器件的迫切需求,主要從事未來光電信息與能源等領域的納米材料與器件的基礎及應用研究,形成了量子點發(fā)光顯示QLED材料與技術、納米光電器件、高效薄膜光伏材料與技術、納米光電生物診療材料與技術等特色研究方向。緊緊圍繞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進行人才培養(yǎng)和科學研究。本學科為河南省重點資助學科,擁有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點,是ESI前1%學科。
二、培養(yǎng)目標
本學科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科研、教學和技術開發(fā)人才,能勝任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或生產單位的研究、教學及技術開發(fā)工作。具體要求為:
1. 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獻身精神。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2. 掌握材料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清楚了解本學科的發(fā)展歷史、現狀和最新動態(tài);
3. 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的能力,能勝任材料科學與工程及相關領域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對所從事的研究課題有一定的獨立見解和創(chuàng)意。學位論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并做出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性的成果。
4. 具有一定的國際視野,能較為熟練地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具有熟練閱讀本專業(yè)外文書刊的能力及較強的聽、說、寫、譯的能力;
5. 熟悉現代信息技術,具有熟練的計算機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6. 遵守學術規(guī)范,恪守學術道德,身心健康。能夠勝任高校、研究院所、企事業(yè)等單位的教學、研究、產品研發(fā)及其相關工作。
三、學制與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制為3年。獲批休學創(chuàng)業(yè)的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延長2年;應征參軍入伍的研究生,入伍服役期不計入學習年限。
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
四、培養(yǎng)方式與方法
1. 在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中,應合理安排課程學習、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應著重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的優(yōu)良學風、探索精神、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
2. 碩士生培養(yǎng)以科學研究為主,實行導師負責和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方式。注重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要成立碩士生指導小組,指導小組的組長為該生的導師,指導小組的成員由3-5名專業(yè)和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專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組成。
3. 培養(yǎng)過程中實行組會制,發(fā)揮研究生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更多地采用啟發(fā)式、研討式的互動教學方式。組會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由碩士生導師制定。
4. 碩士生導師應按照《河南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條例》中所規(guī)定的導師職責,履行導師義務,全面地關心和指導碩士生培養(yǎng)。指導小組成員協助導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制定碩士生培養(yǎng)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②對碩士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學風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導碩士生的課程學習、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撰寫。在培養(yǎng)碩士生的過程中,在保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導師和指導小組可以采取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培養(yǎng)方式,提高培養(yǎng)質量。
5. 碩士生的個人培養(yǎng)計劃應該充分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培養(yǎng)計劃要對該碩士生的科學研究方向、課程學習要求及考試方式、學位論文要求及具體安排、畢業(yè)后適合的工作等提出比較具體的規(guī)定或說明。培養(yǎng)計劃一般應在碩士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在導師指導下制訂完畢,經導師和培養(yǎng)單位審核通過后實施。培養(yǎng)計劃除導師和碩士生本人應留有備份外,培養(yǎng)單位將碩士生制訂個人培養(yǎng)計劃的情況報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備案。
6. 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選定研究課題。選題力求和國家重大、重點項目、國家攻關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研究項目及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開發(fā)研究項目接軌。
7. 第2-3學期提交開題報告,經研究生培養(yǎng)指導委員會討論、審查、批準;第4學期進行中期檢查;第6學期初進行畢業(yè)檢查。
8. 鼓勵研究生參加學術講座、學術報告、討論班、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并獲得相應的學分。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動手能力、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的訓練和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須參加相關學術活動,并定期做學術報告和工作匯報。每學期至少要檢查一次論文進展情況。學位論文完成后,組織同行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評閱通過后方可參加答辯。具體程序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
9. 培養(yǎng)單位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崗位,提高學生時間和創(chuàng)新能力,并給予適當補貼。
五、學分和課程設置
主要課程包括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第一外國語,基礎與前沿、專題研究、學術報告,固體物理、高等量子力學、納米材料與器件、現代表征技術等。
課程學分為研究生根據學科專業(yè)課程設置、通過課堂學習和課程考核而獲得的學分,包括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專業(yè)必修課、專業(yè)選修課、非專業(yè)選修課五部分。每門課程原則上不超過2學分,每學分對應18學時。碩士研究生課程總學分不少于32學分,其中必修課程不少于24學分(其中學術活動1學分,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分),選修課程不少于8學分。
研究生必須根據培養(yǎng)計劃通過課程考試或考查。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大于或等于70分(百分制)方可取得相應學分,其它課程高于或等于60分可取得相應學分。
通過大學生英語六級水平考試(入學前兩年內)、通過出國外語水平考試、英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或入學前五年內曾在英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可申請免修免考,成績換算由外語學院確定,備注“免修”。
研究生必須根據培養(yǎng)計劃通過課程考試或考查。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大于或等于75分(百分制)方可取得學分。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作)學術報告、參加學術會議,到國內高水平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聯合培養(yǎng)、國(境)外聯合培養(yǎng)等。
重修必須按教學計劃隨下一級的教學計劃進行,另行組織的考試成績無效,如確因實際教學情況變更導致下一級沒有開設相應課程的情況除外。
六、學位論文環(huán)節(jié)
(1)開題報告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學籍的研究生均須按期參加開題報告,一般安排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2-3學期進行。開題報告由各培養(yǎng)單位組織,公開進行,經評審組評審通過后方可開展論文工作。開題不通過者,可在2個月內進行2次開題。
開題報告書經培養(yǎng)單位審核后,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2)中期檢查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學籍的研究生均須按期參加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4學期進行,考核時間、內容、形式與標準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執(zhí)行,確保中期考核工作“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碩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導師任職資格(含)的相關學科專家組成。
中期檢查考核程序依照《河南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實施辦法》執(zhí)行,考核結果按“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成績。
中期考核等級為“優(yōu)秀”者,優(yōu)先推薦參與各類研究生獎學金及綜合評優(yōu)評獎。中期考核等級為“優(yōu)秀”、“合格”者,可以正常進入研究生培養(yǎng)的下一階段。中期考核等級為“基本合格”者,需在3至6個月期間內提出重新中期考核申請,由考核小組對其復查,根據實際情況,復查結果按“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己说燃墳?ldquo;不合格”者,應終止其學業(yè),根據《河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按結業(yè)或肄業(yè)辦理。
(3)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要求
碩士生課題研究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字數不少于2萬字,碩士學位論文應當表明作者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具有一定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在學期間發(fā)表學術論文按照《河南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基本要求》執(zhí)行。
學位論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論正確、分析嚴謹、計算精確、數據可靠、言簡意賅、圖表清晰、層次分明、格式規(guī)范,內容主要包括:①綜述課題的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國內外研究動態(tài),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途徑以及本人做出的貢獻;②說明采用的實驗方法、實驗裝置和計算方法,并對整理和處理的數據進行理論分析與討論;③對所得結果進行概括和總結,并提出進一步深入研究的思路和建議;④給出所有的公式、計算程序說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數據以及所引用的文獻資料;⑤引用別人的科研成果必須明確指出,與別人合作的部分應說明本人的具體工作。
論文送審與評閱
碩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碩士生本人獨立完成,應是一篇系統(tǒng)的完整的學術論文。
碩士生學位論文完成后,導師應按照《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進行審閱,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簽署是否同意送審的意見。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送審。送審工作每年進行2次,上半年申請答辯者,最遲在3月上旬將送審論文集中送交研究生院;下半年申請答辯者,要求最遲在10月上旬將送審論文集中送交研究生院。
為保證論文評閱意見的公正性,送審采取“雙方匿名”辦法,即寄送論文時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公布論文的評閱意見和征求意見時隱去論文評閱人的姓名。
3位評審專家若有兩位或以上不同意答辯者,即取消本次申請答辯資格,半年到一年后重新進行評審。若有一位不同意答辯者,可以申請復審。由研究生填寫學位論文復審申請,導師簽字,學科帶頭人簽署同意復審意見,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另請專家復審。復審通過者可正常申請答辯;復審不通過者,半年到一年后重新進行評審。
對于評審專家提出修改意見者,研究生應按評審專家的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并附修改說明。經導師審查后簽署“同意進行答辯”的意見后,方可申請答辯。
預答辯
在答辯兩個月前,應舉行預答辯。預答辯小組成員對學位論文初稿提出問題,根據論文的工作量、學術水平、創(chuàng)新性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等做出評價,并給出詳細的論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見;同時得出預答辯結論。預答辯結論為三類: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預答辯結論為合格者,或者基本合格經導師同意后,可以進行答辯資格審核。預答辯不合格者,必須推遲答辯時間。
預答辯意見書2份,1份交培養(yǎng)單位研科辦存檔,1份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
學位論文答辯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條件:
①通過研究生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并修滿學分;
②完成學位論文評閱,且評閱人均認為學位論文達到申請碩士學位的水平,同意參加答辯;
③通過預答辯,結論為合格、或者基本合格并經導師同意;
④導師、導師組與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查后均同意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⑤滿足《河南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基本要求》、《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等文件的相關要求。
碩士生的學位論文的答辯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河南大學材料學080502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河南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土木建筑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5]材料科學與工程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0)建筑材料與工程 | |
招生人數: | 1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2)數學二 ④(835)材料科學基礎 |
|
備 注: |
河南大學材料學院化學碩士研究生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化學一級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來源: 河南大學材料學院 日期:2019-08-30 瀏覽次數:259次化學一級學科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培養(yǎng)單位:特種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
學科代碼:070300 招生代碼:070300
學科名稱:化學
一、學科簡介
化學(英語:Chemistry)是一門研究物質的性質、組成、結構、變化、用途、制法,以及物質變化規(guī)律的自然科學。化學學科是當代基礎學科中最活躍的領域之一,支撐著化工、制藥、環(huán)境、生物、新材料及新能源等諸多學科的發(fā)展。
河南大學化學起始于1923年,目前主要包含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材料化學等主要的學科方向。經過幾代人堅持不懈的努力,在學科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本學科擁有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師為主體,結構合理、水平較高的師資隊伍,取得了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研成果,而且注重產學研結合,擁有多項自主知識產權并在全國推廣應用,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與材料科學與工程、物理學、生物學等學科高度融合,緊緊圍繞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進行人才培養(yǎng)和科學研究。本學科為河南省重點資助學科,擁有化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碩士點和博士后流動站,是ESI前1%學科。
二、培養(yǎng)目標
本學科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化學科研、教學和技術開發(fā)人才,能勝任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或生產單位的研究、教學及技術開發(fā)工作。具體要求為:
1. 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獻身精神。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2. 掌握化學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清楚了解本學科的發(fā)展歷史、現狀和最新動態(tài);
3. 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的能力,能勝任化學及相關領域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對所從事的研究課題有一定的獨立見解和創(chuàng)意。學位論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并做出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性的成果。
4. 具有一定的國際視野,能較為熟練地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具有熟練閱讀本專業(yè)外文書刊的能力及較強的聽、說、寫、譯的能力;
5. 熟悉現代信息技術,具有熟練的計算機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6. 遵守學術規(guī)范,恪守學術道德,身心健康。能夠勝任高校、研究院所、企事業(yè)等單位的教學、研究、產品研發(fā)及其相關工作。
三、學制與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制為3年。獲批休學創(chuàng)業(yè)的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延長2年;應征參軍入伍的研究生,入伍服役期不計入學習年限。
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
四、培養(yǎng)方式與方法
1. 在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中,應合理安排課程學習、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應著重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的優(yōu)良學風、探索精神、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
2. 碩士生培養(yǎng)以科學研究為主,實行導師負責和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方式。注重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要成立碩士生指導小組,指導小組的組長為該生的導師,指導小組的成員由3-5名專業(yè)和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專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組成。
3. 培養(yǎng)過程中實行組會制,發(fā)揮研究生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更多地采用啟發(fā)式、研討式的互動教學方式。組會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由碩士生導師制定。
4. 碩士生導師應按照《河南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條例》中所規(guī)定的導師職責,履行導師義務,全面地關心和指導碩士生培養(yǎng)。指導小組成員協助導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制定碩士生培養(yǎng)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②對碩士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學風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導碩士生的課程學習、社會實踐、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撰寫。在培養(yǎng)碩士生的過程中,在保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導師和指導小組可以采取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培養(yǎng)方式,提高培養(yǎng)質量。
5. 碩士生的個人培養(yǎng)計劃應該充分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培養(yǎng)計劃要對該碩士生的科學研究方向、課程學習要求及考試方式、學位論文要求及具體安排、畢業(yè)后適合的工作等提出比較具體的規(guī)定或說明。培養(yǎng)計劃一般應在碩士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在導師指導下制訂完畢,經導師和培養(yǎng)單位審核通過后實施。培養(yǎng)計劃除導師和碩士生本人應留有備份外,培養(yǎng)單位將碩士生制訂個人培養(yǎng)計劃的情況報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備案。
6. 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選定研究課題。選題力求和國家重大、重點項目、國家攻關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研究項目及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開發(fā)研究項目接軌。
7. 第2-3學期提交開題報告,經研究生培養(yǎng)指導委員會討論、審查、批準;第4學期進行中期檢查;第6學期初進行畢業(yè)檢查。
8. 鼓勵研究生參加學術講座、學術報告、討論班、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并獲得相應的學分。加強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動手能力、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的訓練和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須參加相關學術活動,并定期做學術報告和工作匯報。每學期至少要檢查一次論文進展情況。學位論文完成后,組織同行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評閱通過后方可參加答辯。具體程序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
9. 培養(yǎng)單位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崗位,提高學生時間和創(chuàng)新能力,并給予適當補貼。
五、學分和課程設置
主要課程包括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第一外國語,基礎與前沿、專題研究、學術報告,高等無機化學,膠體與界面化學等。
課程學分為研究生根據學科專業(yè)課程設置、通過課堂學習和課程考核而獲得的學分,包括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專業(yè)必修課、專業(yè)選修課、非專業(yè)選修課五部分。每門課程原則上不超過2學分,每學分對應18學時。碩士研究生課程總學分不少于32學分,其中必修課程不少于24學分(其中學術活動1學分,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分),選修課程不少于8學分。
研究生必須根據培養(yǎng)計劃通過課程考試或考查。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大于或等于70分(百分制)方可取得相應學分,其它課程高于或等于60分可取得相應學分。
通過大學生英語六級水平考試(入學前兩年內)、通過出國外語水平考試、英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或入學前五年內曾在英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可申請免修免考,成績換算由外語學院確定,備注“免修”。
研究生必須根據培養(yǎng)計劃通過課程考試或考查。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大于或等于75分(百分制)方可取得學分。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作)學術報告、參加學術會議,到國內高水平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聯合培養(yǎng)、國(境)外聯合培養(yǎng)等。
重修必須按教學計劃隨下一級的教學計劃進行,另行組織的考試成績無效,如確因實際教學情況變更導致下一級沒有開設相應課程的情況除外。
六、學位論文環(huán)節(jié)
(1)開題報告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學籍的研究生均須按期參加開題報告,一般安排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2-3學期進行。開題報告由各培養(yǎng)單位組織,公開進行,經評審組評審通過后方可開展論文工作。開題不通過者,可在2個月內進行2次開題。
開題報告書經培養(yǎng)單位審核后,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2)中期檢查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學籍的研究生均須按期參加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4學期進行,考核時間、內容、形式與標準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執(zhí)行,確保中期考核工作“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碩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導師任職資格(含)的相關學科專家組成。
中期檢查考核程序依照《河南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實施辦法》執(zhí)行,考核結果按“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成績。
中期考核等級為“優(yōu)秀”者,優(yōu)先推薦參與各類研究生獎學金及綜合評優(yōu)評獎。中期考核等級為“優(yōu)秀”、“合格”者,可以正常進入研究生培養(yǎng)的下一階段。中期考核等級為“基本合格”者,需在3至6個月期間內提出重新中期考核申請,由考核小組對其復查,根據實際情況,復查結果按“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己说燃墳?ldquo;不合格”者,應終止其學業(yè),根據《河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按結業(yè)或肄業(yè)辦理。
(3)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要求
碩士生課題研究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字數不少于2萬字,碩士學位論文應當表明作者基本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具有一定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在學期間發(fā)表學術論文按照《河南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基本要求》執(zhí)行。
學位論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論正確、分析嚴謹、計算精確、數據可靠、言簡意賅、圖表清晰、層次分明、格式規(guī)范,內容主要包括:①綜述課題的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國內外研究動態(tài),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途徑以及本人做出的貢獻;②說明采用的實驗方法、實驗裝置和計算方法,并對整理和處理的數據進行理論分析與討論;③對所得結果進行概括和總結,并提出進一步深入研究的思路和建議;④給出所有的公式、計算程序說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數據以及所引用的文獻資料;⑤引用別人的科研成果必須明確指出,與別人合作的部分應說明本人的具體工作。
論文送審與評閱
碩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碩士生本人獨立完成,應是一篇系統(tǒng)的完整的學術論文。
碩士生學位論文完成后,導師應按照《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進行審閱,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簽署是否同意送審的意見。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送審。送審工作每年進行2次,上半年申請答辯者,最遲在3月上旬將送審論文集中送交研究生院;下半年申請答辯者,要求最遲在10月上旬將送審論文集中送交研究生院。
為保證論文評閱意見的公正性,送審采取“雙方匿名”辦法,即寄送論文時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公布論文的評閱意見和征求意見時隱去論文評閱人的姓名。
3位評審專家若有兩位或以上不同意答辯者,即取消本次申請答辯資格,半年到一年后重新進行評審。若有一位不同意答辯者,可以申請復審。由研究生填寫學位論文復審申請,導師簽字,學科帶頭人簽署同意復審意見,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另請專家復審。復審通過者可正常申請答辯;復審不通過者,半年到一年后重新進行評審。
對于評審專家提出修改意見者,研究生應按評審專家的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并附修改說明。經導師審查后簽署“同意進行答辯”的意見后,方可申請答辯。
預答辯
在答辯兩個月前,應舉行預答辯。預答辯小組成員對學位論文初稿提出問題,根據論文的工作量、學術水平、創(chuàng)新性研究成果、關鍵性結論等做出評價,并給出詳細的論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見;同時得出預答辯結論。預答辯結論為三類: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預答辯結論為合格者,或者基本合格經導師同意后,可以進行答辯資格審核。預答辯不合格者,必須推遲答辯時間。
預答辯意見書2份,1份交培養(yǎng)單位研科辦存檔,1份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
學位論文答辯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條件:
①通過研究生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并修滿學分;
②完成學位論文評閱,且評閱人均認為學位論文達到申請碩士學位的水平,同意參加答辯;
③通過預答辯,結論為合格、或者基本合格并經導師同意;
④導師、導師組與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查后均同意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⑤滿足《河南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基本要求》、《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等文件的相關要求。
碩士生的學位論文的答辯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河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河南大學080502材料學考研參考書目及考試科
考研網快訊,據河南大學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河南大學材料學考研參考書目及考試科目已發(fā)布,詳情如下:
080502材料學 | |
考試科目 | 參考書目 |
初試科目 | 835材料科學基礎:《材料科學基礎》徐恒鈞(北京工業(yè)大學出版社) |
復試筆試科目 |
材料科學綜合 |
同等學力加試 | 《分析化學》武漢大學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有機化學》胡宏紋編(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版或第3版) |
點擊【】查看更多參考書目。
【相關閱讀】
友情提示: 考研信息數量巨大,整理過程中難免出錯,歡迎廣大研友指正。此外很多歷史數據已無處查找,所以為保證考研信息的完整性,考研網真誠歡迎廣大研友幫忙補充信息,可回復評論或發(fā)送內容至。 本文系考研網精心整理,轉載請注明出處。 |
2021河南大學材料學專業(yè)研究生考研參考書目
080502 材料學:《膠凝材料學》林宗壽(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 2014 年版)2021河南大學材料學080502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河南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土木建筑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8]工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5]材料科學與工程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0)建筑材料與工程 | |
招生人數: | 1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2)數學二 ④(835)材料科學基礎 |
|
備 注: |
材料學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專業(yè)介紹
專業(yè)點分布
專業(yè)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2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A+ |
3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A+ |
4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學 | A |
5 | 10213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A |
6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7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8 | 10699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A |
9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A- |
10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學 | A- |
11 | 10056 | 天津大學 | A- |
12 | 10145 | 東北大學 | A- |
13 | 10358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A- |
14 | 10533 | 中南大學 | A- |
15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A- |
16 | 10610 | 四川大學 | A- |
17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A- |
18 | 10005 | 北京工業(yè)大學 | B+ |
19 | 10141 | 大連理工大學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學 | B+ |
21 | 10216 | 燕山大學 | B+ |
22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24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B+ |
25 | 10255 | 東華大學 | B+ |
26 | 10280 | 上海大學 | B+ |
27 | 10284 | 南京大學 | B+ |
28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9 | 10291 | 南京工業(yè)大學 | B+ |
30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31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2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33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34 | 90002 | 國防科技大學 | B+ |
35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36 | 10080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B |
37 | 10217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B |
38 | 10286 | 東南大學 | B |
39 | 10287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40 | 10288 | 南京理工大學 | B |
41 | 10299 | 江蘇大學 | B |
42 | 10359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B |
43 | 10384 | 廈門大學 | B |
44 | 10488 | 武漢科技大學 | B |
4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46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48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學 | B |
49 | 10614 | 電子科技大學 | B |
50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B |
51 | 10700 | 西安理工大學 | B |
52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B |
53 | 10058 | 天津工業(yè)大學 | B- |
54 | 10060 | 天津理工大學 | B- |
55 | 10110 | 中北大學 | B- |
56 | 10112 | 太原理工大學 | B- |
57 | 10142 | 沈陽工業(yè)大學 | B- |
58 | 10289 | 江蘇科技大學 | B- |
59 | 10403 | 南昌大學 | B- |
60 | 10426 | 青島科技大學 | B- |
61 | 10427 | 濟南大學 | B- |
62 | 10464 | 河南科技大學 | B- |
63 | 10486 | 武漢大學 | B- |
64 | 10491 | 中國地質大學 | B- |
65 | 10708 | 陜西科技大學 | B- |
66 | 10731 | 蘭州理工大學 | B- |
67 | 11414 | 中國石油大學 | B- |
68 | 11845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B- |
69 | 10109 | 太原科技大學 | C+ |
70 | 10150 | 大連交通大學 | C+ |
71 | 10186 | 長春理工大學 | C+ |
72 | 10190 | 長春工業(yè)大學 | C+ |
73 | 10214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C+ |
74 | 10337 | 浙江工業(yè)大學 | C+ |
75 | 10360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C+ |
7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77 | 10386 | 福州大學 | C+ |
78 | 10408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C+ |
79 | 10490 | 武漢工程大學 | C+ |
80 | 10512 | 湖北大學 | C+ |
81 | 10619 | 西南科技大學 | C+ |
82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83 | 10701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C+ |
84 | 10702 | 西安工業(yè)大學 | C+ |
85 | 10730 | 蘭州大學 | C+ |
86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87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88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89 | 10128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C |
90 | 10222 | 佳木斯大學 | C |
91 | 10290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C |
92 | 10292 | 常州大學 | C |
93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94 | 10295 | 江南大學 | C |
95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學 | C |
96 | 10356 | 中國計量大學 | C |
97 | 10357 | 安徽大學 | C |
98 | 10406 | 南昌航空大學 | C |
99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C |
100 | 10589 | 海南大學 | C |
101 | 10590 | 深圳大學 | C |
102 | 10595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C |
103 | 10596 | 桂林理工大學 | C |
104 | 10615 | 西南石油大學 | C |
105 | 10015 | 北京印刷學院 | C- |
106 | 10081 | 華北理工大學 | C- |
107 | 10144 | 沈陽理工大學 | C- |
108 | 10146 | 遼寧科技大學 | C- |
109 | 10149 | 沈陽化工大學 | C- |
110 | 10153 | 沈陽建筑大學 | C- |
111 | 10407 | 江西理工大學 | C- |
112 | 10424 | 山東科技大學 | C- |
113 | 10460 | 河南理工大學 | C- |
114 | 10500 | 湖北工業(yè)大學 | C- |
115 | 10559 | 暨南大學 | C- |
116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117 | 10710 | 長安大學 | C- |
118 | 10856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C- |
119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學 | C- |
120 | 11035 | 沈陽大學 | C- |
121 | 11660 | 重慶理工大學 | C- |
122 | 90038 | 海軍工程大學 | C- |
材料學研究生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2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A+ |
3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A+ |
4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學 | A |
5 | 10213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A |
6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7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8 | 10699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A |
9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A- |
10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學 | A- |
11 | 10056 | 天津大學 | A- |
12 | 10145 | 東北大學 | A- |
13 | 10358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A- |
14 | 10533 | 中南大學 | A- |
15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A- |
16 | 10610 | 四川大學 | A- |
17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A- |
18 | 10005 | 北京工業(yè)大學 | B+ |
19 | 10141 | 大連理工大學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學 | B+ |
21 | 10216 | 燕山大學 | B+ |
22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24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B+ |
25 | 10255 | 東華大學 | B+ |
26 | 10280 | 上海大學 | B+ |
27 | 10284 | 南京大學 | B+ |
28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9 | 10291 | 南京工業(yè)大學 | B+ |
30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31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2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33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34 | 90002 | 國防科技大學 | B+ |
35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36 | 10080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B |
37 | 10217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B |
38 | 10286 | 東南大學 | B |
39 | 10287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40 | 10288 | 南京理工大學 | B |
41 | 10299 | 江蘇大學 | B |
42 | 10359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B |
43 | 10384 | 廈門大學 | B |
44 | 10488 | 武漢科技大學 | B |
4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46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48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學 | B |
49 | 10614 | 電子科技大學 | B |
50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B |
51 | 10700 | 西安理工大學 | B |
52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B |
53 | 10058 | 天津工業(yè)大學 | B- |
54 | 10060 | 天津理工大學 | B- |
55 | 10110 | 中北大學 | B- |
56 | 10112 | 太原理工大學 | B- |
57 | 10142 | 沈陽工業(yè)大學 | B- |
58 | 10289 | 江蘇科技大學 | B- |
59 | 10403 | 南昌大學 | B- |
60 | 10426 | 青島科技大學 | B- |
61 | 10427 | 濟南大學 | B- |
62 | 10464 | 河南科技大學 | B- |
63 | 10486 | 武漢大學 | B- |
64 | 10491 | 中國地質大學 | B- |
65 | 10708 | 陜西科技大學 | B- |
66 | 10731 | 蘭州理工大學 | B- |
67 | 11414 | 中國石油大學 | B- |
68 | 11845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B- |
69 | 10109 | 太原科技大學 | C+ |
70 | 10150 | 大連交通大學 | C+ |
71 | 10186 | 長春理工大學 | C+ |
72 | 10190 | 長春工業(yè)大學 | C+ |
73 | 10214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C+ |
74 | 10337 | 浙江工業(yè)大學 | C+ |
75 | 10360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C+ |
7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77 | 10386 | 福州大學 | C+ |
78 | 10408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C+ |
79 | 10490 | 武漢工程大學 | C+ |
80 | 10512 | 湖北大學 | C+ |
81 | 10619 | 西南科技大學 | C+ |
82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83 | 10701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C+ |
84 | 10702 | 西安工業(yè)大學 | C+ |
85 | 10730 | 蘭州大學 | C+ |
86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87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88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89 | 10128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C |
90 | 10222 | 佳木斯大學 | C |
91 | 10290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C |
92 | 10292 | 常州大學 | C |
93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94 | 10295 | 江南大學 | C |
95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學 | C |
96 | 10356 | 中國計量大學 | C |
97 | 10357 | 安徽大學 | C |
98 | 10406 | 南昌航空大學 | C |
99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C |
100 | 10589 | 海南大學 | C |
101 | 10590 | 深圳大學 | C |
102 | 10595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C |
103 | 10596 | 桂林理工大學 | C |
104 | 10615 | 西南石油大學 | C |
105 | 10015 | 北京印刷學院 | C- |
106 | 10081 | 華北理工大學 | C- |
107 | 10144 | 沈陽理工大學 | C- |
108 | 10146 | 遼寧科技大學 | C- |
109 | 10149 | 沈陽化工大學 | C- |
110 | 10153 | 沈陽建筑大學 | C- |
111 | 10407 | 江西理工大學 | C- |
112 | 10424 | 山東科技大學 | C- |
113 | 10460 | 河南理工大學 | C- |
114 | 10500 | 湖北工業(yè)大學 | C- |
115 | 10559 | 暨南大學 | C- |
116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117 | 10710 | 長安大學 | C- |
118 | 10856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C- |
119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學 | C- |
120 | 11035 | 沈陽大學 | C- |
121 | 11660 | 重慶理工大學 | C- |
122 | 90038 | 海軍工程大學 | C- |
數據來源: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2007年材料學專業(yè)學校排名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1 | 清華大學 | A+ | 12 | 四川大學 | A | 23 | 燕山大學 | A |
2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A+ | 13 | 山東大學 | A | 24 | 吉林大學 | A |
3 | 北京科技大學 | A+ | 14 | 武漢理工大學 | A | 25 | 上海大學 | A |
4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5 | 西安交通大學 | A | 26 | 重慶大學 | A |
5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A+ | 16 | 北京化工大學 | A | 27 | 大連理工大學 | A |
6 | 同濟大學 | A+ | 17 | 北京工業(yè)大學 | A | 28 | 湖南大學 | A |
7 | 東北大學 | A+ | 18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A | 29 | 華中科技大學 | A |
8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A+ | 19 | 天津大學 | A | 30 | 昆明理工大學 | A |
9 | 浙江大學 | A | 20 | 東華大學 | A | 31 | 北京理工大學 | A |
10 | 華南理工大學 | A | 21 | 南京理工大學 | A | 32 | 武漢科技大學 | A |
11 | 中南大學 | A | 22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A | |||
B+等(48個):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復旦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河北工業(yè)大學、蘭州理工大學、鄭州大學、南京工業(yè)大學、西安理工大學、廈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江蘇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太原理工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陜西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廣東工業(yè)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蘇州大學、青島科技大學、湘潭大學、青島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天津工業(yè)大學、湖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長春理工大學、沈陽工業(yè)大學、長安大學、武漢工程大學、南昌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河南科技大學、安徽工業(yè)大學、暨南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景德鎮(zhèn)陶瓷學院、內蒙古科技大學、河海大學、大連交通大學、西南科技大學、長春工業(yè)大學、浙江理工大學 |
||||||||
B等(48個): 浙江工業(yè)大學、南昌航空工業(yè)學院、北京交通大學、濟南大學、西華大學、重慶交通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深圳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江蘇科技大學、山東輕工業(yè)學院、江南大學、沈陽理工大學、云南大學、江西理工大學、貴州大學、蘭州大學、安徽大學、齊齊哈爾大學、西安科技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天津理工大學、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安徽建筑工業(yè)學院、江蘇工業(yè)學院、沈陽航空工業(yè)學院、大慶石油學院、河南理工大學、廣西大學、大連輕工業(yè)學院、長沙理工大學、中北大學、魯東大學、山東建筑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四川師范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煙臺大學、山東科技大學、桂林工學院、重慶工學院、內蒙古工業(yè)大學、華北電力大學、鄭州輕工業(yè)學院、中原工學院、河南工業(yè)大學 |
||||||||
C等(32個):名單略 |
|
|
|
|
1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5★ | 183 |
2 | 清華大學 | 5★ | 183 |
3 | 浙江大學 | 5★ | 183 |
4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5★ | 183 |
5 | 上海交通大學 | 5★ | 183 |
6 | 北京科技大學 | 5★ | 183 |
7 | 山東大學 | 5★ | 183 |
8 | 華南理工大學 | 5★ | 183 |
9 | 天津大學 | 5★ | 183 |
10 | 四川大學 | 5★ | 183 |
1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 | 183 |
12 | 武漢理工大學 | 4★ | 183 |
13 | 中南大學 | 4★ | 183 |
14 | 西安交通大學 | 4★ | 183 |
15 | 華中科技大學 | 4★ | 183 |
16 | 東北大學 | 4★ | 183 |
17 | 北京化工大學 | 4★ | 183 |
18 | 同濟大學 | 4★ | 183 |
19 | 燕山大學 | 4★ | 183 |
20 | 吉林大學 | 4★ | 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