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2022
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體系主要包含入學獎學金、研究生補貼補助、國家獎學金等,小編為各位同學整理的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2022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2022政策、評選條件和獎學金什么時候發(fā)等常見問題,以便快速了解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2022的各方面注意事項。
為你免費答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體現(xiàn)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yè),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精神,根據(j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1號),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全日制本???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章 獎勵標準、申請條件與名額分配
第三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條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在評審時上一學年綜合測評在本班前40%,該學年每一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在3.0以上(含3.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第五條 名額分配原則
根據(j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名額的1.15倍,按照各系人數(shù)進行分配,分配的名額包含正選名額和備選名額兩部分,其中正選名額占下達名額的80%,備選名額占下達名額的20%。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程序
第六條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為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
第七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學生工作處負責組織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第八條 評審程序:
1.學院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各系成立包括系黨政領導、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2.各系根據(jù)學院的評審辦法制定具體的評選細則,并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3.每學年秋季學期,學生工作處根據(j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名額按各系人數(shù)比例下發(fā)正選名額和備選名額;
4.各系將評選相關事項傳達到每位師生,學生根據(jù)評審條件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5.系評審工作小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同時通過各系公告欄、各班學生QQ群、手機短信群發(fā)等方式在全系師生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各系將公示后的名單進行排序,將名單與推薦材料由系黨政負責人同時簽名并加蓋系公章后送交學生工作處;
7.學生工作處匯總各系推薦材料送交教務處對學業(yè)成績和相關專業(yè)獎項進行審核;
8.學生工作處對各系推薦材料審核并對正選名單和備選名單候選人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見附件,量化評分結果將作為學院審定名單的參考依據(jù)之一)。
9.學生工作處將材料匯總提交學院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形成建議名單,并在院內通過公告欄、校園網(wǎng)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10.公示無異議后,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審定,審定通過的候選人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四章 獎學金的發(fā)放與監(jiān)督
第九條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獎勵名單后,學院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檔案。
第十條 各系對所屬學生的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負有主要責任,系黨政負責人及評選推薦工作責任人應確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真正用于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十一條 在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過程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及影響評審結果的情況時,由學院組成復核小組核實情況后予以糾正,有必要時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2013年7月16日印發(fā)的《星海音樂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辦法》(粵音院學〔2013〕60號)同時作廢。
附:《星海音樂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量化評分表》
星海音樂學院
2014年9月1日
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培養(yǎng)目標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獨立從事音樂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能夠勝任音樂創(chuàng)作和音樂表演領域各種表現(xiàn)形式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yè)名稱、研究方向
(一)學術型碩士:音樂與舞蹈學(學科代碼130200 )
1.作曲技術理論
配器、復調、和聲、音樂分析、視唱練耳
2.音樂學
音樂美學、音樂心理學、民族音樂學、廣東音樂文化研究、潮州音樂文化研究、客家音樂文化研究、音樂社會學、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中國古代音樂史、西方音樂史、音樂文獻翻譯
3.音樂教育
音樂課程與教學、應用鋼琴教學
4.藝術管理
藝術管理
(二)藝術碩士:音樂(學科代碼135101 )
1.作曲、電子音樂作曲
作曲、電子音樂作曲
2.指揮
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3.中國民族器樂表演藝術
二胡、高胡、古箏、笛子、揚琴、阮、三弦、民族打擊樂、嗩吶、琵琶
4.鍵盤表演藝術
鋼琴、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配
5.管弦樂表演藝術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雙簧管、低音銅管、圓號、古典吉他、西洋打擊樂
6.聲樂表演藝術
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7.樂器工藝
樂器工藝
(三)藝術碩士:舞蹈(學科代碼135106)
舞蹈:舞蹈編導
三、學習方式及修業(yè)年限
全日制(學制三年)。
報考條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qū)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qū)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shù)膶W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四、報名
2021年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進行網(wǎng)上信息確認和繳費。
(一)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wǎng)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為https://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wǎng)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可修改,逾期不再補報。
3.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wǎng)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wǎng)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二)網(wǎng)上信息確認
1.確認時間:2021年1月15日至31日。
2.確認方式、細則將在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wǎng)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分初試與復試,因疫情原因,初試為根據(jù)考生提交的大學學習成績單,考核科目分數(shù)合格者進入復試。
學術學位:外語不低于60分,中、西方音樂史不低于60分。
專業(yè)學位:外語不低于60分,中、西方音樂史不低于60分,和聲、曲式分析不低于60分。
成績單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復試采取線上考試方式。具體考試方式將在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wǎng)(http://www.xhcom.edu.cn/)另行公布。根據(jù)相關文件要求,學校將在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初試與復試。
同等學力報考者、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畢業(yè)生、非音樂類專業(yè)考生:在復試期間需加試視唱練耳(含聽寫、視唱兩部分)與器樂演奏(自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需背譜獨奏,不帶伴奏);藝術管理專業(yè)需加試藝術管理基礎能力測試與器樂演奏(自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需背譜獨奏,不帶伴奏);舞蹈編導方向需加試舞蹈編導基礎理論與中國民族民間舞技能測試,加試通過線上方式進行。
注:考生辦理復試手續(xù)時需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體檢結果。
六、錄取
根據(jù)當年招生規(guī)模,依據(jù)考生報名材料、初試與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原則綜合審查后擇優(yōu)錄?。ㄤ浫∞k法見復試方案)。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并遵守防疫相關政策提前到校。學校將按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七、學習費用及待遇
1.學費: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需繳人民幣8000元/年、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需繳人民幣28000元/年(參見粵價〔2013〕294號文)。
2.獎學金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40號)規(guī)定,接受港澳臺地區(qū)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八、其他
1.以上或其他相關信息可登錄網(wǎng)址查詢(http://www.xhcom.edu.cn/)。
2.本招生簡章由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
1.聯(lián)系地址: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98號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郵編:510006。
2.聯(lián)系電話:020-39363999。
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研究生第一年入學獎助金等級依據(jù)考研成績而定。推薦免試的同學可獲得高于學費的獎助學金,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根據(jù)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優(yōu)秀者,也能獲得高于學費的獎助學金,其他的同學則獲得根據(jù)考研入學成績獲得相應不同等級的獎助學金。
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及各大院校獎學金、私人助學獎學金等,院校及私人獎學金額度各個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急需的學科(專業(yè)、方向)傾斜。中央高校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對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覆蓋面、等級和獎勵標準進行動態(tài)調整。
獲得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等。
中央財政對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簡稱中央高校)學業(yè)獎學金所需資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及在校生人數(shù)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并將研究生獲得學業(yè)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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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星海音樂學院獎學金2022